中央银行成都支行持续给出3张罚款单
2022-03-22 12:46:06
2018年4月3日信息,《海外社交媒体》新闻记者获知,中央人民银行成都支行最近持续给出3张罚款单,对三家支付组织做出处罚惩罚。
这三家支付组织,是双乾互联网支付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双乾支付)、江苏省瑞祥商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瑞祥)和南京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南京市民卡),各自惩处处罚4万余元、4万元、3万余元的惩罚。
中央银行对处理决定做出表述,称双乾支付、瑞祥和南京市民卡,均违反非金融企业支付管理与服务方法,但实际违反规定哪一规章,并没有详细描述。
《海外社交媒体》新闻记者查看《非金融企业支付管理与服务方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纠正,并予以警示或处1多万元3万余元以内处罚:
(一)未按规定创建相关规章制度方法或风险管控对策的;(二)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有关报备办理手续的;(三)未按规定公布披露有关注意事项的;(四)未按规定申报或存放相关资料的;(五)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有关变动事宜的;(六)未按规定向顾客开票的;(七)未按规定传统顾客商业机密的。
《办法》纠正,处以3万处罚;情节恶劣的,中央人民银行销户其《支付业务流程经营许可证》;涉刑的,依规移交公安部门提起公诉;涉嫌犯罪的,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:
(一)出让、租赁、外借《支付业务流程经营许可证》的;(二)超过审批经营范围或将项目外包的;(三)未按规定储放或应用加盟商备用金的;(四)未遵循认缴出资额货币资本与顾客备用金占比管理规定的;(五)无书面通知终断或停止支付业务流程的;(六)回绝或阻拦相应检查监管的;(七)别的严重危害支付组织稳定运作、危害用户合法权利或伤害支付消费市场的违反规定违规操作。
因此,3家支付组织可能是违背了以上某类或是一些情况。目前为止,一共有105家支付组织遭受中央银行惩罚,总计惩罚179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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